化学与化工学院关于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系、研究所、实验室、办公室:
根据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决定成立化学系、化工系和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于2023年9月至10月组织开展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与职数
化学系、化工系各设系主任1名、系副主任1名;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实验室主任1位,副主任1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由学院领导兼任,不在此次选拔范围之内。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廉洁奉公,公道正派,敬业奉献,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较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身心健康。
2、具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系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系副主任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副主任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任期三年,候选人原则上应能任满一届。
三、选拔工作程序
换届工作由学院党委组织实施。主要程序为:
1、9月13日,学院党委召开教职工大会,就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9月20日,学院召开各系教职工大会,参照任职要求,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对新一届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民主推荐(推荐表见附件1)。9月21日下班前,形成各系民主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3);9月21日下班前,自荐人员提交自荐表(见附件4),自荐表投入学院办公室门前应聘箱,电子版发至cceyb@zstu.edu.cn。联系人:姜忠美,联系电话86849169。
3、9月22日,在民主推荐和自荐的基础上,结合人岗相适等情况,学院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岗位候选人。所在系教师推荐(自荐)的候选人得票数高度集中的,可等额确定系行政班子正式候选人;所在系教师推荐(自荐)的候选人得票数比较接近的,可差额确定系行政班子正式候选人。
4、9月25日前,学院党委组织进行考察。
5、10月10日学院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名单。并对拟任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名单进行公示,按学校相关程序任命。
四、工作要求
1、系级行政班子换届是加强学院建设的重要工作,学院要加强宣传,引导教职工正确认识本次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院教职工要本着对学院和系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自己的参与权、选择权,公平、公正地推选新一届系行政班子成员。
2、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拉票贿选等行为,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一旦查实,将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化学与化工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推荐表
2.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工系行政负责人岗位推荐汇总表
3.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系行政负责人岗位推荐汇总表
4.化学与化工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自荐表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